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分公司本部大楼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21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佛山”)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分公司本部大楼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佛山市分公司本部大楼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9号,建筑面积11514.53平方米,共22层,楼高70.8米,幕墙面积1379.15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该建筑物北外墙一至四层及南外墙六至二十一层部分采用玻璃幕墙围护,玻璃幕墙建于1996年。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佛山市分公司本部大楼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项目性质:工程。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旧幕墙及骨架、安装新幕墙及骨架、更换窗玻璃、漏水修复及室内修复等工作内容,最终佛山市分公司本部大楼玻璃幕墙达到国家规范以及标准,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8最高投标限价:3698163.6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96309.7元,暂列金241297.45元,无暂估价。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为非竞争性金额,不参与竞争。
2.9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11服务地点/交货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9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连 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295万元(含)以上或规模在1000平方米的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幕墙)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幕墙工程金额或规模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幕墙工程金额或规模,投标人须提供载明建筑幕墙工程业绩金额或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00时至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本项目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开标系统(具体见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场地安排)。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9号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13424643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罗工、欧工、李工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件:zbgs6b@126.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