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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5年本部大楼和机房备用供电、制冷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关于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5年本部大楼和机房备用供电、制冷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项目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本部大楼和机房备用供电、制冷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本部大楼和机房备用供电、制冷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硬件维保服务,具体设备如下

编号

类型

配置

数量

服务内容

1

不间断电源UPS

KELONG FR-UK/B33160

2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2

不间断电源UPS

KELONOG YTG/B3360

2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3

柴油发电机

凯通GB/T 2820.5-2009

1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4

精密空调

保洛斯M60 UA

2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5

精密空调

施耐德TDAV1622

1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6

精密空调

美的KFR-120LW(5P)

2

每月至少1次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含备件支持)

7

UPS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6-GFM-100 12V100Ah

232

每季度1次巡检、数据分析。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1.6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发票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具备在不间断电源UPS、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https://ec.picc.com/)完成入库及报名,请在报名时预留邮箱,磋商文件将通过邮件发送至预留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宁夏人保财险大厦8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座机:0951-6033993转8621   手机:18609587114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