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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本项目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R25A103QFC0006C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范围:便于分散采购工作的继续开展,提高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质量,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提供为期1年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及日常咨询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控制价:①招标项目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下浮率(%)必须大于等于0%;②招标项目金额20万元(含)以下或无确定采购金额的项目:¥2500.00元/项目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活动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具有代理采购活动所必需的保密条件和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5.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7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8保密要求:针对所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报名信息、专家信息、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过程等需要严格保密的环节及资料提供保密承诺,若供应商违反保密承诺,采购人可无条件与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如公司内部干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06052025061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获取方式一: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1条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⑥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以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在4.1条规定的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yngrzx@126.com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61000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86号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grzx.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86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

联系人:刘晓云、吴翊、杨益鑫、张振荣、祝欣、陈沿锦、汪怡含、蒋兴杰、丁传觐、王国玺、李腾芳、王彦飞、邓楚卿、肖枝莲

电话:0871-65511241

电子邮件:yngrzx@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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