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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非诉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非诉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XTC-C-2572014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非诉法律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公司经营管理的作用,保证日常法律咨询、公司经营管理、合同审核、业务谈判、项目尽职调查、理赔阶段获得专业法律服务,拟采购4-6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

中标人数量

01

非诉法律服务

28万/年

4-6

2.5服务期限/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后视服务成效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年限不得超过两年,一年一签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如为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2025年4月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供说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资格要求:

3.9.1投标项目团队中,牵头服务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五年及以上的执业资格;团队成员律师三名及以上且均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律师执业证所记载执业证号反映的首次被批准律师执业年度为准);

3.9.2投标团队人员任意一人必须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起诉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或者代理过起诉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保险业务诉讼案件或者代理过非诉类非保险业务项目(非保险业务代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舆情处理、房产、招投标、劳动争议、破产重组、知识产权、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等),提供代理案例生效法律文书关键页或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9.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4.供应商须承诺合作期内不新发生在招标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6172025623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2789053667@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4.提供“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

2)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30206098010302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价: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为保证本项目信息采集,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2025年6231700分前进行“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项目供应商征集,即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即可。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781400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69号江苏保险大厦2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9号

联系人:蒋颖

电话:137713655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系人:葛菲菲、彭旺、方钦钦

电话:1377023003915261570570

电子邮件:2789053667@qq.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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