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养殖险标的识别标签技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养殖险标的识别标签技术采购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养殖险标的识别标签技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养殖险标的识别标签技术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配送至青海省境内所辖涉及县域公司。

2.1.2招标内容:计划入库供应商3家,全部为耳标供应商,提供三年期服务。采购内容包括外挂普通耳标、超高频电子耳标(配套工具超高频电子识读器由厂家免费提供,不再单独采买,按2万枚耳标配1支识读器进行配置)。此后根据各分支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随时可提出标的识别技术需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096001001

标段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养殖险标的识别标签技术采购项目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外挂普通耳标、超高频电子耳标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配送至青海省境内所辖涉及县域公司。

交货期10.0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1.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

3.1.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1.9.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满足以下证书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期内,且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验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0.其他要求

3.1.10.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主办的网站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动物标识备案的生产企业,能够在该网站查询到相关企业备案信息。

3.1.10.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与密码,登录采购人要求的APP进行验标,与系统匹配验标成功后,将验标成功截图放至投标文件里,验标未成功或未提供的,视为验标不合格,投标无效。

3.1.10.3投标人报名后,请将投标实物识读器与耳标邮寄至采购人处,包括识读器一只、耳标十枚,作为留样,便于日后抽样对比。

3.1.1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e 采管理系统注册入库,(https://ec.picc.com/)注册供应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只有注册成功并通过招标人审核的潜在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如需注册指南详情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成功截图附至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09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091700:00时至20250923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0909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谢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5110958239

9.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监督联系方式:1511095823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0号人保大厦

邮编:810008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511095823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76万达中心1号楼3113107

邮编:810008

联系人:马麒

话:0971-4511712

真:0971-6155412

 

 

202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