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运营陕西分公司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购电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采购物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1项目名称:人保运营陕西分公司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购电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人保运营陕西分公司提供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购电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项目预算:预估采购合同期总电费为376万元。
1.6服务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可延长24个月,合同按年度签署。
1.7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2号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同类(年用电量2000万KWh 及以上)电力售卖代理的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和《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和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
2.8 供应商需具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售电资质,需提供由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布第***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扫描件。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10 供应商未被列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关于披露2025年8月零售市场批零价格传导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交易公告〔2025〕588号)名录中。
本项目实行邮件发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供应商报名表》,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将《供应商报名表》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wangpingyi@picc.com.cn。采购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8: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时整,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2号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17层17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递交地点即为磋商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最多可委派2名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采 购 人: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2号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1703室
联 系 人:王平义
电 话:029-89562575
采购人: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