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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CBNB-20261103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实施,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宁波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分公司品牌形象,同时高质量响应企业文化及业务宣传活动需求,分公司综合部拟对本部宣传服务投标人进行统一采购,提供宣传物料设计、品牌标识焕新、品牌活动策划、宣传视频拍摄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

万元/年

品牌活动策划执行、宣传视频拍摄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0.00

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品牌标识装饰焕新

60.00

1.本项目以标包为单位,当各标包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时,每个标包取综合得分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为对应标包的入围中标候选人。任意一标包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时,对应标包作废标处理,重新进行招标2.本项目标包一:预算金额为70万元/年标包二:预算金额为:60万元/年,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周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考核,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年度内有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因项目调整或市场变化等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地点:宁波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投标人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天眼查”网站对各投标人的关联关系进行查询,若经查询存在关联关系的,其投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9特殊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214日至20262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获取,获取地址:https://dwz.cn/BzVsB93Q。购买联系电话:0574-88090098,联系人:李娜。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邮件至719126619@qq.com,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1114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金采网采购与招标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50号

联系人(询问):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861365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185353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询问)陈健戚鸿涛、王鸯鸯、徐承

电话:0574-88090213

质疑联系人:张亮

联系方式:0574-88090213

电子邮件:501289543@qq.com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101220000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