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YLCS202602180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YLCS202602180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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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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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 |
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服务/3年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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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中标人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3名为中标人(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6家,则选取前3名作为中标人;若实际参与投标人<6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2.入围三家单位服务: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人员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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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性质:服务。
1.5预算金额(元):24万/年,72万元/3年
1.5服务期限:3年
1.6服务地点:抚州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获取地点及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015140271@qq.com。报名所需材料:
(1)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报名费转帐凭证。
4.3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0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9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zb.chinaccsscm.cn)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老抚临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联系人:周建凤、徐莉青、姜娜、熊宇、蔡蔚、聂昊罡、胡紫薇、李海涛、郑少华
电话:15070411661
电子邮箱:1015140271@qq.com
账户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3110930015700012231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