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2026年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拟采购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3.中选供应商:1家。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需求:总、分公司作为原、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全流程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总、分公司作为被告的在全国各地的诉讼、仲裁案件,积极与法院及案件当事人沟通和对接,协助公司处理与案件相关的各项事务;因法院送达案件时效不一,遇到时效较为紧急(开庭前3日送达)的诉讼案件,需要积极响应及提供代理服务。
(2)接受公司委托代为提起诉讼、协助执行等,包括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应诉、执行等全流程的案件代理;
(3)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汇总,出具总结报告。
6.项目报价:本项目案件代理费单价限价为6000元/件(含税),差旅费凭发票结算。如响应方经评审的响应报价单价(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1.响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响应方银行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要求正本或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个月内的复印件)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相关资料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方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4.响应方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为人身保险公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或者为非人身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述2类情况均要求代理保险公司一方)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服务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既往代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作为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响应;
6.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或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响应方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8.响应方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须在比选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比选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日。
2.凡拟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3.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后,须按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四、比选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3时30分。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4楼。
3.本项目将于2026年4月3日13时30分进行评审,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需派人现场参加评审。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比选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4楼
联系人:韩晓璇
电话:0755-36990568、19303015484
电子邮件:hanxiaoxuan@picchealt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