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我公司下辖千阳支公司现有三楼营业用房256平方米,共五间。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租赁仅限于法定用途。
招租房产如下:
地 址: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宝平路70号
出租面积:256平方米
租赁方式: 分租、整租
租赁期限:3年(自2026年5月1日-2029年4月30日,共计36个月)
年 租 金:报价不得低于市场评估报告评估价格(评估租金最低价为8.2元/每平方米/月)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4-3214051
承租须知:
租赁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不得影响公司形象,不得转租,不招租带液化气罐作业类餐饮行业。
一、本招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含节假日)有效。
1.加盖公司或个人印章后的报价函(内容包括:租赁房产地址、年租金报价、租赁面积、租赁方式、租赁期限及用途、承租竞价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个人租赁,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邮寄要求
1.密封后使用公司或个人印章加盖骑缝章;
2.邮件封面请备注:宝鸡市千阳支公司房产租赁项目报价函;
于招租公告发布期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投标材料寄送本地址,对于承租竞价人提供投保材料雷同率达到50%(含)以上的,一经查实,取消承租竞价资格。
三、邮寄收件人地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161号保险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4-3214051
四、其他
1.招租公司发布期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招租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竞价人。
2.竞价人需在招租竞价会议现场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于招租竞价会议结束后返还,若有违反竞价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招租公告发布方式为:人保公司内网发布公告、宝鸡市千阳支公司面前进行线下张贴。
4.中标者需缴纳房屋保证金2500元。
5.本公司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公司对该招租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7.本招租公告有限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宝鸡市分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