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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营销宣传及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人保财险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营销宣传及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营销宣传及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XTC-C-2672007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营销宣传及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旨在寻找一批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个人与企业客户提供详尽、精准的宣传营销、咨询服务,该服务应能够帮助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了解客户在车险、个非和商团保险服务方面的需求、偏好和满意度,做好宣传和推广,为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个渠、机构、农网渠道的业务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含税)

中标人数量

01

人保财险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营销宣传及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

1.1亿元/年

2.2亿元两年

50-60家

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75家或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75家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有效投标人数量为90家(含)以上时,入围60家供应商;

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5家(含)-90家(不含)时,入围供应商数量=有效投标人数量/1.5(向下取整)。

2.5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服务地点:在合同期内按照需要确定地点

2.7限价要求如下:

宣传服务单价最高不超过含税金额100000元/场;

车险、个非类咨询服务单价最高不超过含税金额10元/次;

商团类咨询服务单价最高不超过含税金额25元/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非企业机构/个体工商户等),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请提供官方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9其他资格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4242026430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2.1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供应商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5.2.2注册成功后提交如下材料报名: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本项目授权书非注册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备注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仅接受对公账户付款,个人账户汇到虚拟账户会被银行拦截);

5.2.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将资料扫描件发送到508342897@qq.com。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

5.2.4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奥体支行

账号:125910141910601260000997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正式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为保证本项目信息采集,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项目供应商征集,即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即可。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5月14日0930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7号中复连众科研办公大楼(一期)主楼19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7号中复连众科研办公大楼(一期)裙楼1层、3层(含主楼3间餐厅)、主楼5层至10层

联系人:王天虹 吴佳露

电话:13805133071 1885125318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系人:葛菲菲、王帅、方钦钦

电话:13770230039、15358564079

电子邮件:508342897@qq.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