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保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8-11-04F-2026-D-F-E10676)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保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采购需求:为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提供保单安全检测、代为送检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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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成交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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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安全检测) |
A 基础版检测:发动机检测(机油、空滤、燃油、冷却等);变速器检测/电池检测;转向系统检测(不含车轮定位检测、轮胎动平衡测试);底盘检测;轮胎检测;汽车电子系统检测;车内环境检测;蓄电池检测;车辆综合安全检测;汽车玻璃检测。 B 升级版检测:基础版检测+动态平衡(二轮) C 组合版检测:基础版检测+四轮定位+动态平衡(二轮) 注: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基础版检测内容会根据车型有所差别。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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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代为送检) |
为宁夏全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上门接送车代办年审服务。 |
1家 |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允许供应商同时参与所有标包,同一供应商可兼中2个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1.7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中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类项目(标包1:安全检测类,标包2:代为送检类)业绩,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严禁被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承诺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标包1安全检测供应商须承诺合作的安全检测网点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11.标包2代为送检供应商须承诺合作的检测站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人保e采门户注册入库:登录中国人保e采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留存采购门户登录成功截图。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磋商文件: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2)获取磋商文件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3)疑问与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收。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9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人保e采门户(https://ec.picc.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杨蓉
电话:17395155127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17395155127@189.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610676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