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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NMGDX-HS-2026-02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为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提供周期为1年的线上理赔服务平台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中标人数量

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为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补充医疗项目第三方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提供周期为1年的线上理赔服务平台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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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预算金额:49万元。

2.6招标控制价:49万元;

2.7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4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4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和声明函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其它资格要求: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43020265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11楼西南侧或者邮箱获取(将所需的获取文件资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为一个 PDF 格式文件发送到nmgdxzbb@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留有姓名、联系方式,方便工作人员联系)。)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4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专项查询)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8)供应商提供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的注册截图。

9)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本 400 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或对公,不接受微信和支付宝资料审核通过后付款),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520930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王晓雅

电话:1868608694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11楼西南侧

联系人:迟涌泉、高永青

电话:13337100295

电子邮件:nmgdxzb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支行   

账号0602005009200009587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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