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电梯维修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天津市分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电梯维修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
需求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
采购内容:按照上述地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梯更换钢丝绳及曳引、导向轮。。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为单项目,不划分标包,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中标人数量为1人。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项目性质:修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服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招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八)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公司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九)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以下两种资质中的至少一种:
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且级别为 B 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获准从事类型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含改造、维修(修理);
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非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11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李凤菊
电话:18722655699
电子邮件:lifengju01@tianj.picc.com.c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