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江苏省宿迁市分公司2026-2029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2640SUMEC/QYGG308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宿迁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江苏省宿迁市分公司2026-2029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2026-2029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项目预算(含税):490 万元/3年,按服务单价实施采购,具体服务金额按实际发生确定(第一标段项目预算472万元,第二标段项目预算18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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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段最高限价(含税) |
入围/中标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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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保财险江苏省宿迁市分公司2026年-2029年法律服务团队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一) |
①保险业务类案件的诉讼法律服务; |
保险合同案件、保险代位追偿案件等诉讼案件 |
1.固定收费方式:最高不超过1400元每件。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为6-8家,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9家,本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如有效供应商数量为9-10家,则入围6家供应商; 如有效供应商为11家,则入围7家供应商; 如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2家及以上,则入围8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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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基本代理费最高不超过1400元、风险代理费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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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纯风险代理方式: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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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侵权诉讼案件(含人伤与物损) |
1.固定收费方式:最高不超过1400元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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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基本代理费最高不超过1400元、风险代理费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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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纯风险代理方式: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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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案件 |
基本代理费加减损奖励,基本费用按区域实行差异标准:出庭地在省内的,苏北地区最高不超过1300元/件,苏南地区最高不超过1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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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代理费加减损奖励,基本费用按区域实行差异标准:出庭地在省外的,最高不超过1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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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保险业务类案件诉讼法律服务。 |
非保险类诉讼案件 |
1.固定收费方式:最高不超过5000元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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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基本代理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风险代理费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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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纯风险代理方式:最高不超过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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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保险业务类案件非诉法律服务。 |
风险审查法律服务 |
费用根据审核案件保险金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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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保财险江苏省宿迁市分公司2026年-2029年法律服务团队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二) |
①法律顾问类服务 |
按小时计费:最高不超过600元/小时;服务期间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本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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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法律服务所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提供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利润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投标人应提供未收到处罚和投诉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总、分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12其他资质要求:
标段1:
①投标人应承诺合作期内,本项目入库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在招标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名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保险纠纷业务领域方面的专长且具有3年(含)以上执业经历的资深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合作期间亲自代理不少于3件案子。
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方可有效:
(1)律师执业证书或法律工作者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或主管部门公示平台的检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合作期间亲自代理不少于3件案子的承诺书。
③投标人能够组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优秀法律服务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律师团队所有成员均应具有1年以上执业经历,至少有2人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检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标段2:
①投标人应承诺合作期内,本项目入库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在招标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曾经代理过的法律咨询服务案例,提供相关代理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③投标人能够组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2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律师团队所有成员均应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至少有1人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律师检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作协议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时中标人有虚假资料或不满足上述单个或部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并完成项目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完成项目报名后须在“苏美达仪器招标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流程如下:
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首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完成注册入库及项目报名。
② 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再登录“苏美达仪器招标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sumecie.com/index.chtml),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在采购公告栏目查找对应项目→提交采购文件下载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投标单位信息)→确认提交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平台服务费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③ 上述流程全部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报名。
④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段(详见“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
⑤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上述所有操作,视为无效响应,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请确保单位开票信息及邮箱真实准确无误,平台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付款成功后约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领购人填写的邮箱地址,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请谨慎填写。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2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苏美达仪器招标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sumecie.com/index.chtml)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69 号保险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人:文件发售:李婧怡;技术咨询:陈锦源、谭一凡、陈晓芳
电话:025-84532580、025-84532583、025-84531293
电子邮件:lijingyi@sumec.com.cn
开户银行:农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账号:10100301040003106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