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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QCZ2026-010517108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分公司本部大楼内工作人员约560人,共两个职工餐厅,设备齐全。拟对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团队进行采购,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会议餐和公务餐等服务,服务期限2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下辖其他区域支公司共15,所有支公司平均就餐人数约为100人,下辖支公司可根据实际预算与采购需求参照分公司标准与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中标人数量

标包1

1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商

2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1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3.7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79日至202671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人保e采”外网门户线上报名,同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完成线下报名,详细方式如下。

5.2.1请在上述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至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07室获取招标文件(或在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qdcgzb@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5.2.2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5.2.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5.2.4供应商入库:凡有意向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门户https://ec.picc.com 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参与项目,注册入库详情请登录采购门户查阅《供应商入库指引手册》。

5.2.5采购项目报名: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项目的报名均需通过采购门户完成。已完成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采购门户—报名购买”完成在线报名或者与我公司直接联系获取相关采购信息。未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需首先注册审核入库后方可在线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729930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1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6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16

联系人:孔霄、张弘毅

电话:0532-58760996

电子邮件:qdcgzb@126.com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账号:802530200440066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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