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广东省广州市分公司人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东省广州市分公司人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的诉讼仲裁代理及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 3 年的人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 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二、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是经司法管理部门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选须持总所的授权委托书;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2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以评审小组于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承诺函。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或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响应声明。
三、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3.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相关详见“人保e采”外网门户的《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3.3 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30分00秒。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3号人保大厦会议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3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闵经理、黄经理
电话:020-87355789(闵经理)、020-87355399(黄经理)
电子邮件:minmingming@guangd.picc.com.cn、huangzeyin@guangd.picc.com.cn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