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数字语音中继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SZHFCG-202603053)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数字语音中继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中继线路费用、号码月租费用、通话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总预算:167.04 万元(其中,年预算:55.68万元/年;服务周期3年)。
具体年度预算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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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费项 |
单位 |
数量 (预估) |
产品单价 (元) |
总价 (元/月) |
年度(1年) 预算 (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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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继线路费用 |
条 |
12 |
400.00 |
4800.00 |
57600.00 |
每条E1最多能同时提供30个语音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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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号码月租费 |
个 |
200 |
8.00 |
1600.00 |
19200.00 |
按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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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话费 |
分钟 |
800000 |
0.05 |
40000.00 |
480000.00 |
80万分钟为每月通话预估时长,最终根基实际用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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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预算(1年)合计(单位:元) |
46400.00 |
556800.00 |
服务周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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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年费用包括中继线路费、号码月租费、通话费三项,合计55.68万元每年;三年共计167.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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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最高限价:167.04万元。
1.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6 项目性质:服务。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服务地点:甘肃省内。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10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乃是国家颁发5G牌照的基础运营商,具备携号转网条件;具备与此招标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
2.12其他资格要求: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邮箱1625269070@qq.com) 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提供资料中同时应包含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2号楼14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金采网(www.cfcpn.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枫叶国际9幢B塔14-23层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2号楼1401室
联系人::尚工/何工/王工
电话:13679406999/18809770456
电子邮件:162526907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南关什字支行
账号:104595471745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