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律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56-2640B0000396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能够为分公司提供周期为3年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所有标包供应商均可以兼投兼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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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3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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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综合律师库服务 |
承担综合法律服务 |
20个 |
1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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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水险律师库服务 |
承担水险法律服务 |
5个 |
5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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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常法非诉咨询专项服务 |
承担常法非诉咨询专项服务 |
1个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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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调解咨询专项服务 |
承担调解咨询专项服务 |
1个 |
18万元 |
2.5服务期限/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若投标人为律所分所,须提供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或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同业应有良好职业信誉,近三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后期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解除法律服务合同,并将其列入人保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人保e采”外网门户线上报名,同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完成线下报名,详细方式如下。
5.2.1线上报名:
供应商需准备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
2)300元公对公转账标书款截图(公户账号为: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银行账号:233841536940);以上材料发到邮箱:qdzbzx02@163.com后与招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2-85810116)获取报名信息表,收到报名信息表后填写完整并转回邮箱(qdzbzx02@163.com)视为报名成功。
5.2.2供应商入库:凡有意向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门户https://ec.picc.com 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参与项目,注册入库详情请登录采购门户查阅《供应商入库指引手册》。
5.2.3采购项目报名: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项目的报名均需通过采购门户完成。已完成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采购门户—报名购买”完成在线报名或者与我公司直接联系获取相关采购信息。未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需首先注册审核入库后方可在线报名。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邮寄至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8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8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联系人:郭可、顾丽丽
电话:0532-85810116、85812126
电子邮件:qdzbzx02@163.com
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