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运营浙江分公司东阳、武义、婺城项目零星维修及专项清洁等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以下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采购物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比选。
1.1项目名称:人保运营浙江分公司东阳、武义、婺城项目零星维修及专项清洁等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东阳支公司、武义支公司、婺城支公司提供职场物业及食堂零星维修、专项清洁等服务。
该项目服务地点涉及人保财险东阳支公司、武义支公司、婺城支公司营业职场。人保财险东阳支公司营业职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东路28号,建筑面积约4085.66平方米;武义支公司位于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长安巷8号、金华市武义县柳城镇城中路68号、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东皋村新兴西路72号1-2楼、金华市武义县柳四线公路边供销社店面东起第18、19、20号,建筑面积约3003.88平方米;婺城支公司位于金华市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1幢A-1601室-1607室、白龙桥镇金龙路755号、汤溪镇仙舟大街157号-159号、罗店镇前庄头村景观路1号,建筑面积2130.1平方米。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项目限价:¥471,658元/年(不含税)。
1.6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年。
1.7实施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之日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
2.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物业零星维修或专项清洁服务项目;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2.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和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实行邮件发出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6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实行邮件发出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供应商必须通过报名后从采购人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66号人保大厦3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比选时间,递交地点即为比选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最多可委派2名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 购 人: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66号人保大厦205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571-87824123
联系邮箱:yangjia11@pi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