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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农业保险地块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本项目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农业保险地块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NXTFZB-2026078)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农业保险地块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该项目性质为非IT类服务,选定1家供应商,在试点乡镇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永宁县胜利乡,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马莲渠乡我司提供农业保险地块基础信息采集服务。拟签订半年期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剩余合同期开展数据维护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如下:(1)试点地区地块矢量数据采集服务;2)确权信息匹配、外业入村实地调查及数据验收公示服务;3)承保业务信息关联、数据校验及业务成果汇编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预算:预算金额76.00万元。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半年。

1.7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5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

1)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类别至少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摄影测量与遥感”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备案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3122026317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人保e采门户注册入库:登录中国人保e采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留存采购门户登录成功截图。

4.3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各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人保e采门户登录成功截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获取磋商文件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网络获取,发送报名资料请备注公司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4.4磋商文件不收取文件费。邮购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25900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人:杨燕、成丽华

电话:18995113665、17795185421

电子邮件:77827584@qq.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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