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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投控中国人保武汉金融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投控中国人保武汉金融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0733-24172427已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中保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人保武汉金融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8

3建设规模:武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6万㎡,地上约7.9万㎡,地下约1.7万㎡(最终指标以规划审批结果为准),地上39层,地下4层。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6亿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建设工期:工期约4年。

6)建设模式拟采用代建+EPC总承包摸式。

7)项目公司(本项目合同签署方)名称:中保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审核;

2)招标采购阶段,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控制价编制(委托人采购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拆除、工程、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事项)、采购文件及合同中与造价相关条款的制定与审核、配合招标答疑及澄清、投标报价分析、协助委托方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

3)实施阶段,付款审核及造价审核计量、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的预算编制及审核、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及询价;

4)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完成结算复审(如有),配合委托人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5)编制合约规划和资金计划,做好合同管理;

6)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根据委托人要求,对项目建设提供造价及合约管理技术咨询,提供合理化建议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自201911日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单项工程投资额6.6亿元(含)以上的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造价咨询内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投资额/建筑高度/造价咨询工作内容等信息,还须补充业主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仅有投标人单方自行证明的材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年以上(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备201911日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负责1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单项工程投资额6.6亿元(含)以上的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造价咨询内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实施案例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应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投资额/建筑高度/造价咨询工作内容/相应人员姓名等信息还须补充业主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仅有投标人单方自行证明的材料不予认可)。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注册一级造价工程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承诺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近1年(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6个月社保凭证。

3.4 其他人员要求:驻场人员应至少具备5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经历,提供承诺函及近1年(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6个月社保凭证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9本项目代建单位武汉市建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控股和参股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10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牵头人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内容相适应的    资质(资信)。

注: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3家;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c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719日至20247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3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保e采外网门户注册通过并完成本项目报名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1803室现场登记领购信息、缴费领购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400元。因其他原因需要采用邮购方式的,须将前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weikk@ck.citic.com,联系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完成缴费并登记领购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129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1611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联系方式

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                   

   编:  /                            

     编:  /                        

人:  /                           

人:位奎奎、刘通、佟雪、符群慕        

   话:  /                            

   话:010-87945198607612609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eikk@ck.citic.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号:  /                           

账号:811070101310238360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