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沙雅支公司电影院映前广告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电影院映前广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6年5月17日10:00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电影院映前广告投放服务。服务内容明确如下:覆盖指定的4个影厅,投放采购方车险广告,并确保在每个影厅、每天每厅不少于5场电影放映前播出,单次广告时长为15秒。
(一)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标准
1.画面与声音:必须采用数字拷贝或高清数字信号,画质需无抖动、清晰完整。声音必须与正片响度一致,不允许出现静音或音量过小的情况。
2.播放位置:广告必须在每场电影正片开始前、龙标(公映许可证)出现前的“映前广告时段”内播放,不得在正片开始后以任何形式插播。
3.投放频次:广告须覆盖约定的全部影厅及全部电影场次(含首映场、普通场、午夜场),即100%影厅、100%场次投放。
4. 播放时长:单支广告时长按约定执行,单场次内本项目广告总时长不得超过约定分钟数。
5.遵循人保VI体系,禁用杂乱配色使用文字,必须选择笔画清晰、无衬线的字体,字号要足够大,电子屏需保障行驶中播放稳定,无卡顿闪烁,确保显示内容无遮挡,显示完整。
6.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宣传内容需采购方审核同意后发布,广告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核心信息。
7.供应商需具备在沙雅县佰佬汇影城影前广告投放授权许可权。
8.供应商制作或安排的映前广告内容,须经采购方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未经采购方最终确认的广告,不得在任何影厅或场次中播出。
(二)验收
广告投放至相应影厅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方进行验收。采购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广告内容及投放质量的验收,并签署《验收单》。验收通过后,正式进入广告投放期限计算。
如验收不通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通知采购方验收;整改期间不计入投放期限。
(三)付款安排
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广告投放照片及合规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上述材料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三)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需具备在沙雅县佰佬汇影城影前广告投放授权许可权,需提供与目标影院签订的有效广告发布合同、授权书或能证明其拥有该影院映前广告发布权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允许分包。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凡有意向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二)报名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获取磋商文件。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51号(原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阿迪力·热合曼
电 话:15599900901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