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四川省宜宾市分公司筠连支公司宣传广告类采购项目(第二次)
供应商征集比选公告
人保财险四川省宜宾市分公司筠连支公司宣传广告类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2家供应商入库,围绕业务发展在筠连县域范围内开展宣传广告服务活动,为筠连支公司提供宣传广告资源代理、创意和设计制作、策划执行等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XM26FSPC00175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筠连县域范围
(二)主要需求内容
1.加油站借地宣传服务:选取县域城区内加油站,摆放宣传物料,配置具有保险知识的宣传人员开展宣传;
2.LED宣传服务:选取县域城区内人流量较多的LED点位,播放保险知识宣传视频;
3.小区、超市、社区地推宣传服务:选取县域城区内人流量较大的小区、超市,摆放宣传物料,配置具有保险知识的宣传人员开展宣传;
4.村委会宣传服务:选取县域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村委会,摆放宣传物料,配置具有保险知识的宣传人员开展宣传,或利用村委会LED屏等开展宣传;
5.小区、商业体宣传服务:选取县域城区内优质小区、商业体的电梯、道闸、灯箱、停车场出入口墙体等点位制作宣传物料开展宣传;
6.车辆检测站宣传服务:在筠连县域内的车辆检测站安装宣传画、摆放宣传物料,配置具有保险知识的宣传人员开展宣传;
7.单独制作宣传广告物料:根据临时宣传需求,提供独立的宣传物料设计、制作等服务。
(三)采购规模:不承诺。
(四)中选供应商数量:2家供应商入供应商库。
(五)成交供应商使用规则:
1.需求:结合业务宣传需求,在单次宣传广告服务开展前,向所有成交供应商发送具体需求事项,包括宣传形式、宣传点位、明细报价单(含单价的最高限价)、付款方式、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传递方式等。
2.报价:成交供应商递交符合要求的报价单后,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开价,由总价报价较低者开展当次宣传服务,并与其签订具体项目补充协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符合资格要求拟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4日09:00截至2026年6月26日17:00
(二)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人保e采”外网门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9时00分00秒。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须现场递交至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11号中国人民保险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11号
项目报名联系人:周雨
电话:15729858356
邮箱:zhouyu75@sic.picc.com.c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市分公司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