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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采购人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

1.2采购需求:拟采购2家供应商为我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

1.4项目性质:服务

1.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1.6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报价折扣率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代理项目采购公告截图或代理委托书(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被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以下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后续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17900分2026年922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人保e采门户注册入库:登录中国人保e采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

4.3“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4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报名后,免费获取电子比选文件,请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比选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29900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人保财险大厦8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人保e采门户(https://ec.picc.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联系人赵玥

电话:0951-6095518-8537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zhaoyue08@ningx.picc.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日期:2026年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