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2026年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总、分公司作为原、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全流程代理服务(被诉案件分布全国各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比选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3.中选供应商:1家。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需求:总、分公司作为原、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全流程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总、分公司作为被告的在全国各地的诉讼、仲裁案件,积极与法院及案件当事人沟通和对接,协助公司处理与案件相关的各项事务;因法院送达案件时效不一,遇到时效较为紧急(开庭前3日送达)的诉讼案件,需要积极响应及提供代理服务;
(2)接受公司委托代为提起诉讼、协助执行等,包括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应诉、执行等全流程的案件代理;
(3)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汇总,出具总结报告。
6.项目报价:本项目案件代理费单价限价为6000元/件(含税),差旅费凭发票结算。如响应方经评审的响应报价单价(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为人身保险公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或者为非人身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述2类情况均要求代理保险公司一方)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服务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既往代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作为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应填写《响应方声明函》;
10.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或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比选采购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0:00至2026年9月22日23:59。
2.凡拟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3.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后,须按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四、比选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金融大厦24楼。
3.本项目将于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进行评审,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需派人现场参加评审。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比选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4楼
联系人:韩晓璇
电话:0755-36990568、19303015484
电子邮件:hanxiaoxuan@picchealt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