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保财险新疆叶城支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费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相关单一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疆叶城支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费采购项目
二、单一采购供应商:
1. 资源唯一性:叶城县创意广告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叶城县新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授权的出租车顶灯广告服务事项的供应商,无其他替代供应商,选择该供应商可确保广告投放渠道的稳定性与唯一性,符合项目采购法定情形,按照《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该项目属于普通分散采购,本项目拟参照公司分散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项目采购,采用单一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综合考虑采用出租车顶灯投放广告的优势与公司服务功能的优化,能确保广告投放渠道的稳定性与合规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可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项目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可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2. 服务必要性:为进一步拓宽车险产品推广渠道,更好地服务县域群众风险保障需求,需通过县域核心传播载体进行广告投放,叶城县创意广告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叶城县新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唯一合法权属方,其提供的服务是保障采购目的实现的必要条件;
3.市场无竞争性:经充分调研,叶城县创意广告科技有限公司是叶城县新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唯一拥有出租车顶灯广告服务的供应商,不存在市场化竞争格局,无法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达成采购。
本项目唯一服务供应商:叶城县创意广告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张玲玲18699867260
联系邮箱:zhanglingling03@xinj.picc.com.c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分公司
2026年5月6日